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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 25期)

2023-09-05 17:29: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1日,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 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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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 25期)

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欣乐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欣乐福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老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28.1公斤老姜后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老姜,均已销售完毕。本局督促当事人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工作,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销售重金属(铅)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进货查验的义务,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以及该批次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提供了进货票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永川区蒋济科食品超市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永川区蒋济科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香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77公斤香蕉后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抽样批次香蕉,均已销售完毕。本局督促当事人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工作,认真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进货查验的义务,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以及该批次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提供了进货票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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