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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2023-05-22 17:18: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3年5月19日消息,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涉及2家经营单位2批次食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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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4期),涉及2家经营单位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212308630075ZX的原味瓜子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鄞州南裕店销售的原味瓜子,抽检项目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味瓜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3年5月4日作出编号为“甬鄞市监处罚〔2023〕40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38.7元;(二)罚款10000元。。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212308630396的黄鳝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鄞州明楼余金尧活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抽检项目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中科检测技术服务 (嘉兴 )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鳝,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采购时查验供货商资质并索取该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我局于2023年5月12日作出编号为“甬鄞市监处罚〔2023〕42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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