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鹰潭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本批监督抽检共抽检24批次,均为农产品,其中22批次为合格食品,2批次为不合格食品,均为农药残留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由鹰潭市月湖区品优生鲜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由鹰潭市月湖区莲花路菜场C5C6摊位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一、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二、倍硫磷倍
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作者:李佩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