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4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8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号),涉及荣昌区向青副食超市经营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荣昌区向青副食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红小米辣,经抽样检验,镉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84元;2、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