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3月22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期)。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期)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共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江长申商贸有限公司苏宁广场店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三唑磷,生产日期为2022-10-31。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2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长申商贸有限公司苏宁广场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1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20114.21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京市监罚告〔2023〕014号。
二、镇江市京口区三合居餐饮店销售的鲷鱼刺身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生产日期为2022-10-22。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京口区三合居餐饮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5175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京市监罚告〔2023〕006号。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