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花卷、麦粑)核查处置情况

2023-03-22 15:57: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0日,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号),涉及宜宾市翠屏区义聪餐饮店销售的花卷、麦粑。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宜宾市翠屏区义聪餐饮店销售的花卷、麦粑(规格型号:/;加工日期:2022-11-04)。“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

经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宜宾市翠屏区义聪餐饮店加工该批次花卷共计35个、麦粑共计40公斤,现场核查时已全部销售,当事人收到不合格通知书后,立即启动了召回程序。

2.排查整改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花卷、麦粑不合格的原因是当事人在制作花卷、麦粑中添加了冬瓜糖蜜饯(冬瓜糖蜜饯允许使用糖精钠食品添加剂),从而引起花卷、麦粑检出糖精钠。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3.行政处罚

经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糖精钠超标花卷、麦粑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已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积极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八条第二项和第九条第一项的解释,当事人的行为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了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你送我 ...

  • 湖北省兴山县市场监管局围绕热点食品 ...

  • 河北省大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 ...

  • 福建漳州市全力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 ...

  • 原州区:打造肉牛全产业链 助推肉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