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0日,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号),涉及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刘国木白酒经营部生产的散装白酒。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刘国木白酒经营部生产的散装白酒(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06-25)。“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
经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刘国木白酒经营部生产该批次散装白酒240L,现场核查时已全部销售。当事人收到不合格通知书后,立即启动了召回程序。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的。当事人在案发后当主动积极配合叙州区局工作,下一步经营过程中,当事人表示会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坚决杜绝购进和销售不合格食品。
3.处置情况
经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已构成不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