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3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3期),涉及宁波市16家经营单位。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3期)
市局发布的《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5期),涉及我市16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5130364的菠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上海鑫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分公司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上海鑫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菠菜,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01133047的草鸡蛋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华润慈客隆超市有限公司慈溪长河店销售的草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华润慈客隆超市有限公司慈溪长河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草鸡蛋,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6435793的韭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世纪金源大饭店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世纪金源大饭店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5130388的豇豆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江北斌记快餐店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江北斌记快餐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28日作出编号为“甬北市监处罚〔2023〕2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元。
五、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01133077的橘子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江北慈城陈雷水果店销售的橘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江北慈城陈雷水果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橘子,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5日作出编号为“甬北市监处罚〔2022〕72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3.6元,罚款3000元。
六、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6435808的韭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醉饷餐厅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醉饷餐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于2023年1月19日作出编号为“甬前湾市监处罚〔2023〕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元,罚款990元。
七、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6435811的韭菜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飞翔小吃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飞翔小吃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于2023年1月19日作出编号为“甬前湾市监处罚〔2023〕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8元,罚款992元。
八、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6435823的豇豆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亿万客快餐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亿万客快餐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九、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5130423的橘子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江北耍德火锅店销售的橘子,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江北耍德火锅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橘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30日作出编号为“甬北市监处罚〔2023〕3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元。
十、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5130431的鳊鱼(活体,淡水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江北中迪美食店销售的鳊鱼(活体,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江北中迪美食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鳊鱼(活体,淡水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30日作出编号为“甬北市监处罚〔2023〕3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十一、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01133248的牛蛙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蓬莱菜场雷三河摊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蓬莱菜场雷三河摊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编号为“象市监处罚〔2022〕108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39元,罚款15000元。
十二、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01133261的香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周小会摊位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周小会摊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编号为“象市监处罚〔2023〕2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2.5元,罚款3000元。
十三、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01133438的老式蛋糕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邱隘好林俚副食品店销售的老式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1。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鄞州邱隘好林俚副食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老式蛋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30日作出编号为“甬鄞市监处罚〔2023〕10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23.62元,罚款10000元。
十四、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5130482的牛蛙(活体)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嘉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嘉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蛙(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9日作出编号为“宁市监处罚〔2023〕4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
十五、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5130584的鳊鱼(非活体,淡水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奉化丰成餐饮店销售的鳊鱼(非活体,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奉化丰成餐饮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鳊鱼(非活体,淡水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1日作出编号为“甬奉市监处罚〔2023〕1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33.6元,罚款5000元。
十六、抽样编号为DC22330200316435846的菠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熠升火锅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熠升火锅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菠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于2023年1月19日作出编号为“甬前湾市监处罚〔2023〕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29元,罚款1471元。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