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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高要区海诚水上加油站有限公司被罚款2.5万元

2023-03-21 14:57: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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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获悉,肇庆市高要区海诚水上加油站有限公司被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处以罚款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肇环高罚字﹝2023﹞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海诚水上加油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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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藜琼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肇环高罚字﹝202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处罚依据: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2.5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6

公示截止期:

2024-03-16

处罚机关: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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