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青市监中罚字〔2023〕10号),涉及天津市西青区錟锋果蔬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市西青区錟锋果蔬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天津市西青区锬锋果蔬店 | 92120111MA81Y4682F | —— | 李春涛 | 津青市监中罚字〔2023〕10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 第十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 第五项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