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3月7日消息,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3年第5期)。
公告显示,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江宁区部分企业和经营户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如下:
南京利琪餐饮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复用餐具盘子处置情况。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经营户共购进上述盘子40个,盘子为当事人自清洗消毒的复用餐盘,已经全部使用完,货值金额0元。经排查,不合格原因是餐具清洗过程操作不规范,洗涤剂未经清水彻底冲洗干净。未召回原因:案涉餐具为自行清洗消毒的复用餐具,已使用完,无法召回。当事人使用的盘子经检验被判定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餐具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号:宁江市监处罚〔2023〕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