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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不合格“泥鳅”

2023-03-01 15:26: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国抽2023年第3号),涉及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国宁市场国宁中街99号邓氏水产海鲜(邓航)经营泥鳅。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泥鳅(购进日期:2022-09-12;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指标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检验报告后,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9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泥鳅5公斤,货值200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当事人邓航涉嫌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但当事人在进购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9日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查,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泥鳅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继续加强台帐记录和索证索票,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月5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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