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据信用中国(湖南郴州)官网显示,广东粤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近日被通报处罚,罚款65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郴州)官网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23日,(湘郴)应急罚﹝2023﹞18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显示:违法行为类型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2022年8月6日9时41分,位于苏仙区白露塘镇境内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区范围,由深圳国信建工集团负责施工的正威厂房建设项目工地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4.7 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粤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作出罚款65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