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湖北省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不合格食品(小油条)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3-03-01 15:44: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2月27日消息,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红安县豫味养生粥铺。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6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检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对红安县豫味养生粥铺销售的“小油条”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2年12月12日,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红安县豫味养生粥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油条”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红安县豫味养生粥铺共加工制作“小油条”0.837kg,全部被广检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购买用于抽样检测,未销售给顾客。

红安县豫味养生粥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鉴于红安县豫味养生粥铺加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油条”全部用于抽样检验,未销售给消费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本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红安县豫味养生粥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思南:家庭农场闯出致富路

  • 春天的集市热闹祥和!

  • 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杭 ...

  • 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市场监管所走进 ...

  • 精准计量惠民生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