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4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期该局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水产制品、罐头等共计332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产品29批次。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水产制品方面,共检出2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标称厦门市南港渔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市南港渔铺食品”)2022年11月11日生产的1批次“誉海+图形”蜜汁光仔鱼(规格型号:175克/袋);标称厦门市南港渔铺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0日生产的1批次“誉海+图形”香酥赤棕鱼(规格型号:150克/袋)均被检出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钠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能调节机体水分,维持酸碱平衡,但摄入过高有害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钠含量应不超过120%标示值。
据悉,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也可能是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钠超标可能与鱼本身钠含量就高有关。”厦门市南港渔铺食品的法人对中国质量新闻网表示,产品生产时都是用海鱼,不是淡水鱼,海鱼本身属于咸的,在生产过程中还会适当放少许的盐巴。每一批次海鱼里(钠)的成分可能有所悬殊。“正常来说,盐巴都是按实际比例放的,不可能乱放的。”
该公司法人介绍,他们是购进成品后回来分装,产品原料过来公司品控方面会先进行各方面把关,但关于钠的问题忽略了,没有及时测钠的含量。“经过调查得出,钠超标可能是原材料的问题,我们会适当做调整。目前已对接原料厂家,探讨出现问题的原因,原料商也提到是原料的问题。”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该公司法人表示,已第一时间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目前未收到消费者不良反馈。
“后续会从源头上改进。对购进的原料应检尽检。此外,让原料商从配料上适当调整,注意盐巴添加量。”该公司法人谈及整改问题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