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批次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FK202301)

2023-01-30 14:49: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2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2批次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FK202301)。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批次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FK202301)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金牛区香新溢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四川省红粮液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龙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杨梅酒(配制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5日,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通过淘 宝平台在金牛区香新溢食品经营部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省红粮液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龙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杨梅酒(配制酒)(规格型号:2.5L/瓶;酒精度:10%vol;生产日期:2022-10-17)。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二)委托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7日对四川省龙子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四川省龙子酒业有限公司提供了与四川省红粮液酒业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复印件。当事人于2018年2月8日签订了委托协议,委托四川省红粮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配制酒(露酒),合作时间从2018年3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自合约到期后,并未与该公司续约。四川省龙子酒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假冒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假冒异议予以认可。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8日对四川省红粮液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配制酒为四川省红粮液酒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生产,未受四川省龙子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生产该批次不合格“蜀香朗”杨梅酒(配制酒)10瓶(2.5L/瓶),货值100元;已销售10瓶,无库存,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四川省红粮液酒业有限公司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并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7日对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已查明该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杨梅酒(配制酒)10瓶,共计25公斤,货值299元;已销售10瓶,共计25公斤。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并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合江县品御源副食店在上 海 寻 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 多 多)网抽平台销售的未出土笋尖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3日,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通过拼 多 多平台在合江县品御源副食店抽取了1批次未出土笋尖(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2-12-06)。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泸州市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30日对合江县品御源副食店及其库房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未出土笋尖共购进2袋10公斤,货值金额600元,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批次未出土笋尖;已销售2袋10公斤。

泸州市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副食店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电话通知购买者通过电商渠道申请退货退款,并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电子 ...

  • 新泰市:抢抓春节市场 确保肉鸭供应 ...

  • 看!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守 ...

  • 来万宁吃什么?“拾味万宁”带你探寻 ...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路市场监管所开展商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