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涉及云南省昆明市市辖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新发社区羊桃箐村113号昆明空港经济区思言酒厂生产销售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苦荞酒”(生产日期:2022-08-08)。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不合格食品“苦荞酒”抽检、核查处置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
序号 |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 原因排查 | 行政相对人 |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 监管部门采取 | 企业采取措施 | 企业整改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
食品名称/规格 | 抽样单编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
1 | 苦荞酒 | DCKGZXBJ225301340057 | 2022/8/8 | 经抽样检验,甲醇项目不符合 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被抽样单位名称:昆明市空港经济区云粹川之缘餐饮店 | 生产企业名称:昆明空港经济区思言酒厂 | 云南二级站(抽检监测(县级专项) 2022年云南昆明空港白酒专项抽检计划) | 收到该检验报告后,我酒厂高度重视,对出现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经分析认为不合格的原因是没有摘取头酒才导致产品不合格。 | 生产企业名称:昆明空港经济区思言酒厂 | 核查处置任务领取时间:2022-10-14 | 责令整改 | 采取措施:主动整改。 | 我酒厂今后会加强相关食品安全及执行标准培训学习,并严格把控好产品安全。 |
|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昆市监处罚〔2022〕37-1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