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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8号)

2022-11-17 15:26: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6日,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8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8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多味葵花子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报告编号:352200005849;食品名称:多味葵花子;购进日期:2022-06-04;被抽样单位名称:玉环佳市集超市;检测结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标准指标:≤0.80g/100g,实测值:1.5g/100g。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9月0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多味葵花子剩余,已于抽检当日全部下架退回。2022年9月09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发布召回公告,截至目前,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批多味葵花子系当事人于2022年06月04日,从台州市路桥区旭康食品商行购进,购入5kg,进价21.60元/kg,摆放在经营场所销售,销售4.54kg,销售价31.80元/kg。上述食品共计货值159元,违法所得144.37元。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多味葵花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系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购进上述经检不合格多味葵花子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可以免予处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44.37元,免于其他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该抽检不合格多味葵花子是当事人购自台州市路桥区旭康食品商行处,我局要求当事人后续严格做好进货查验工作。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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