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1月7日,浙江省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期),涉及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炭黑花生(烘焙味)。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期)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6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炭黑花生(烘焙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7月28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对浙江浙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7月20日生产的炭黑花生(烘焙味)(抽样编号为GC22330000300431556)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作出遂市监处〔2022〕151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288.19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