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1月7日,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21期)。
关于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21期)
2022年度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进行抽检,现将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鼓楼区布二餐饮店销售的八爪鱼和三文鱼,其中八爪鱼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三文鱼的菌落总数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上述产品中八爪鱼购进2.3公斤,已销售0.06公斤,货值207元;三文鱼购进6.6公斤,已销售0.3公斤,货值1306元。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顾客退回。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没款20108元。
2.南京市鼓楼区张国柱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当事人购进鲫鱼共计5公斤,货值150元,已销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顾客退回。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没款1040元。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