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9号)

2022-11-02 12:37: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9号)。

image.png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9号)

关于对高尤强销售的泥鳅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NCP22331082305832843;产品名称:泥鳅;购进日期:2022年6月22日;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被抽样单位:高尤强;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田中心菜场。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8月9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SH2022023615)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泥鳅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2022年6月23日当事人从临海市中心菜场门口一个摆摊人处购进的,共购进6斤,购进价格是15元/斤,购进金额共90元,已全部对外销售,销售价格是20元/斤,销售金额共120元,共获利30元,均无法召回。

由于当事人将该抽检批次泥鳅零售给来菜场买菜的人,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泥鳅,该行为属于《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

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罚款32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恩诺沙星属于兽药,用于动物养殖期间的细菌防治。当事人在销售环节无需再对泥鳅做处理。由于当事人购进销售时均未进行记录,无法进行召回溯源。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抓住重点 创新形式 提升质量——贵 ...

  •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标准助力 ...

  • 第23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 ...

  • 北京展览馆“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迎来红干椒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