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10月21日消息,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近期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3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判定为不合格,现将该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淳安千岛湖潘潘超市(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499-1号(永通新城名苑7幢))销售的一批次香缘酥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淳安千岛湖潘潘超市(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499-1号(永通新城名苑7幢))销售的一批次麻饼,酸价(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淳安千岛湖五兴农产品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清波花园2幢10号)销售的一批次腊火腿,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执法人员依法要求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相关经营者已根据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并已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