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10月19日消息,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期)。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期)
一、抽样编号为XC22330106307532240的糯米京枣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宁泰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京枣中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生产的糯米京枣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已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9日作出编号为“余市监处罚〔2022〕103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5元;2.罚款3000 元,共计罚没3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