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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公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城天地分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

2022-10-10 22:46: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0月10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城天地分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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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城天地分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我局有一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具体如下: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城天地分公司被抽检的“20220614”批次山东大黄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2年7月26日,执法人员向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城天地分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No:SP2022L3736)。经现场检查,该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无库存。

经立案调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城天地分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从湖南原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货山东大黄姜10kg,由步步高湘潭生鲜物流中心配送收货验收后上架销售,进货价为5.17元/kg,对外销售价为5.98元—8.98元/kg不等,至7月26日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含长沙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抽检购买的样品),销售所得共计69.8元。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城天地分公司能提供抽检批次产品的山东大黄姜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及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报告单,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山东大黄姜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且能确切说明不合格食品来源。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城天地分公司销售不合格山东大黄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城天地分公司积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确切说明不合格食品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我局决定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星城天地分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并于2022年9月27日,对其下达了雨市监不罚(2022)第134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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