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9月29日,浙江省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4期)。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4期)
2022年遂昌县食品安全检测情况通报(第12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昊睿餐饮店采购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4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昊睿餐饮店当日采购的牛蛙(抽样编号为XC22331123311330277)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餐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经营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作出遂市监处〔2022〕128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5元,罚款3000元的处罚。
二、遂昌胡音甜品店自制销售的麻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1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胡音甜品店2022年6月27日自制销售的麻饼(抽样编号XC22331123311330332)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餐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本局作出遂市监处〔2022〕129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55元,罚款1000元的处罚。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