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处罚信息(京通市监处罚〔2022〕3205号)显示,北京福源精致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食品,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京通市监处罚〔2022〕3205号显示,北京福源精致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销售的秋合园牌百合干(规格8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4日)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悉,秋合园牌百合干的生产厂家吉林省秋合园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了复检申请,2022年5月3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该公司出具了申请受理通知书,由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出具了复检报告(NO:FJS22050003-01),检验结论:该样品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当事人对复检结果表示认可。
2022年1月17日当事人采购秋合园牌百合干(规格80克/袋,生产日期:2021-11-04)20袋,进货价8.50元,销售价11.50元,销售了18袋,获利54元。至执法人员2022年5月16日送达检验报告时,现场还有2袋未销售,已于当日被执法人员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百合干货值金额230元,违法所得54元。当事人目前已经停止销售相关商品,且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秋合园牌百合干(生产日期:2021-11-04)已经没有存货。
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当事人未售出的秋合园牌百合干(规格8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4日)2袋;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