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通告(2022年第27期)。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通告(2022年第27期)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抽样编号为XC22330206309331585的韭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北仑区顺宇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2年6月16日),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北仑区顺宇蔬菜店销售上述不合格韭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决定给予其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010元。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