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三欢烧腊店销售的“咸香鸡”不合格被罚款5000元

2022-09-14 15:47: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三欢烧腊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2〕187号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涉案批次咸香鸡“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 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一、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200);二、处罚款伍仟元(¥5000)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三欢烧腊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2440606MAA4KALH84




法定代表人张泳其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2-09-13 00:00:00
公示截止期2025-09-13 00:00:00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云南电网有限责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举办“质量月 ...

  • 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乡鸭梨喜获丰收

  •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积极推进茶叶产业 ...

  • 广西大力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作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