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乌鸡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2-08-23 18:01: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2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十二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涉及左云县客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左云县客都商贸有限公司(左云县云兴镇云新西大街15号)销售的标称生产者名称茌平县诚鑫源食品有限公司、标注生产者地址为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振兴街道李孝堂村北东环以西、标示商标为“诚鑫源”、标注生产日期为2022-01-12、规格为散称的乌鸡,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左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乌鸡是从大同市兴康煜同食品批发有限公司购进一件,内装乌鸡五只,销售价委45元/只,检查时已销售完毕。左云县客都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积极配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左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左云县客都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免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5元的决定。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启动为期两个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为期 ...

  • 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园周边 ...

  • 河南省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加班加点 ...

  • 图说抽检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