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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不合格餐具(杯子、口汤碗、筷子)核查处置情况

2022-08-22 18:03: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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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2年第4期)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19期)(2022年20期),涉及我区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餐具(杯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黄桥金云祥饭店的餐具(杯子),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6日,大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相城区黄桥家承小吃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行为,黄桥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城区黄桥家承小吃店作出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二、口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新黄埭大酒店使用的口汤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黄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2022年6月2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BJVS220753),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相埭综责改字[2022]03001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三、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阳澄湖镇大江饭店使用的一批筷子被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日期为2022年06月09日。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相城区相城区阳澄湖镇大江饭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行为,阳澄湖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城区相城区阳澄湖镇大江饭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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