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玉环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4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4号)
关于对玉环琪川水果商行销售的小台芒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小台芒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编号NO:22JF0401169;食品名称:小台芒;被抽样单位名称:玉环琪川水果商行;检测结论:经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小台芒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剩余,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2年4月26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2.食品控制情况:经调查,上述“小台芒”系当事人于2022年3月31日从温州市水果批发交易市场程爱群水果店处购进,共12kg。至2022年4月26日案发,已将上述“小台芒”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称未添加任何物质,为保障食品安全,不再出现类似现象,当事人将做好资质审查工作,落实索证索票,确保每批次产品可以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