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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花生米抽检不合格 湖南长沙县黄兴镇一食品经营部被罚款15000元

2022-06-14 14:45: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3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2022-33)。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2022-33)

根据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我县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为:

长沙县黄兴镇吴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生产日期:2022-02-14)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 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长沙县黄兴镇吴闯食品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花生米。经调查,该经营部以75元/包的价格共购进不合格批次的花生米6包(规格:18斤/包)。随后以5.5元/斤的价格全部散装售出,该批涉案花生米货值共计594元,实现销售额594元。长沙县黄兴镇吴闯食品经营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召回及整改情况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该经营部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594元,并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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