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洪洞县县城莲花市场飞飞肉食干货批发店销售的生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洪洞县县城莲花市场飞飞肉食干货批发店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的生花生米,经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30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花生米,共购进163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料问题。整改措施是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因该单位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通报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