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5月9日,江苏省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启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10月),涉及启东市盛世生鲜经营部。
启东市盛世生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10-18,规格型号:散装)、生姜(购进日期2021-10-18,规格型号:散装),分别为倍硫磷、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启东市盛世生鲜经营部共购进该批次豇豆5kg,已销售5kg,购进该批次生姜5kg, 已销售5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排查,因启东市盛世生鲜经营部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义务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启东市盛世生鲜经营部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启东市盛世生鲜经营部作出行政处罚(启市监处字〔2022〕第00032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