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22年上海第一季度流通环节监督抽检计划,涉及扬州市邗江区单位的有一批次不合格产品。近日,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扬州市走四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猪蹄”(生产日期:2022-01-17;规格型号:400g/袋)经检验不符合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扬州市走四方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酱猪蹄”(生产日期:2022-01-17;规格型号:400g/袋)8箱(每箱25袋),销售数量8箱(其中抽检单位抽检8袋)。当事人认可上述产品被抽检不合格的事实。
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同时,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处罚,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81.6元的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扬邗市监处字〔202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