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蒲县蒲城壹尊皇牛涮锅店销售的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蒲县蒲城壹尊皇牛涮锅店销售的的抽样日期为2021年10月24日的粉条,经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粉条共购进1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在生产环节。整改措施: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提高食品安全业务水平。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没收非法所得金额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