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涉及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蔬菜直营店销售的宽粉、细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蔬菜直营店(天镇县玉泉镇大北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1-11-26的宽粉和细粉,经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天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蔬菜直营店的购进日期为2021-11-26的宽粉和细粉在检查时已销售完毕,现场未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进货查验台账。
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蔬菜直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取证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天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镇县绿泽园食品有限公司蔬菜直营店作出责令整改、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