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5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涉及河南正道思达连锁商业有限公司黄河路超市经营的“纯藕粉”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南正道思达连锁商业有限公司黄河路超市经营的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桂林庆和食品有限公司”的“纯藕粉”(抽样单编号:GC21410000443034729;生产日期:2021-07-10)经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河南正道思达连锁商业有限公司黄河路超市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
经调查,河南正道思达连锁商业有限公司黄河路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河南正道思达连锁商业有限公司黄河路超市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纯藕粉”55袋;3.没收违法所得469.68元;4.罚款55000元;罚没合计55469.68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分析,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应是生产环节原因。该企业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实行严格的进货查验管理制度,进货票据统一规范管理;二是企业人员定期产品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