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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不真实、不科学广告! 呼和浩特祥生地产等公司被处罚

2022-04-18 15:51: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2022年,该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广告市场整治行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并公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呼和浩特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40254元。

(图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呼和浩特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包含“约290步到乌兰恰特艺术馆等参照物、置业回民区高端人居的窗口期已至、超大飘窗、环线七彩跑道、亚萨合莱(ASSA ABLOY)三合一密码锁、雄踞主城二环里、回民新区之上、成吉思汗大街旁,西联伊利全球乳业中心等千亿产业,约600米近街万达广场缤纷业态,主城未来新主场、祥生城自建幼儿园、项目雄踞回民新区核心,扼守成吉思汗大街旁,距回民新区万达广场约600米,生活配套应有尽有、祥生城江山樾东侧学校、正式签约落定太平街小学祥生城校区”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四项。依据相关规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40254元。

突泉县晟达房地产发布违法广告被罚30000元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晟嘉新城| 要是错过了,请不要后悔HY:藏风聚气得水为上,故谓之风水……众所周知,地段的好坏以及周围的配套是衡量项目的主要指标那就和我一起看过来吧……”广告中包含迷信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兴安盟突泉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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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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