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临汾市尧都区候其其水果蔬菜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市尧都区候其其水果蔬菜店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1年10月23日的香蕉,经钛和中谱检测技术(山西)有限公司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年11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8公斤,已销售8公斤,无库存。未完全召回原因是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种植环节。整改措施:增强安全主题意识。因该企业依要求做到索证索票,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通报普洱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