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陕西抽检:彬州家福乐购物广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销售的1批次豇豆不合格

2022-04-11 14:25: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4月8日发布的通告(2022年第7期),彬州家福乐购物广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销售的豇豆,1批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

/

彬州家福乐购物广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城关街道北街村(广播电视台西侧)

豇豆

/

/

2021-11-16(购进日期)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39mg/kg≤0.2mg/kg

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杜绝“算法陷阱”依然任重道远

  • 安徽省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备用集中隔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新 ...

  • 刘家峡水库增加出库流量,保障黄河中 ...

  • 荣国府花开春意浓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