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30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期)。
据通告,2022年3月3日,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凌河区李二面馆、凌河区嘉谷禾粗粮馆为客人提供的方盘、圆盘、长盘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2家餐饮经营户进行现场检查,排查餐具不合格原因,因店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操作所致餐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执法人员对经营户提出责令整改、警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