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28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通告对13家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其中,对南昌葆春营养品厂的检查情况如下:
检查时间:2021年9月27-28日,发现以下问题:
1.配料车间、过道处的管道未标明管道内物料类别和流向;车间压力表未定期检定校准(检定有效期为2021年9月15日,已过期)。
2.未提供2021年供应商质量体系评估报告;原辅料仓库存放了板框过滤机;原辅料存在固体、液体混合存放的情况,生产饮料的原辅料磷酸存放在保健食品原料库内。
3.生产批次管理制度为2012年,批生产记录制度为2007年,未及时修订;未见该企业生产的“多种矿物质氨基酸口服液”(批号21090201)不能自行检验项目的委托检验报告。
发现的问题在检查完成后立即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跟踪检查,督促限期整改,规范生产,并组织验收确认。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对属地监管部门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企业已完成整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