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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土豆片、土豆丝抽检不合格 贵阳云岩心愿食品厂被处罚

2022-03-29 10:30: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8日,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69期)。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69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贵阳云岩心愿食品厂生产的土豆片、土豆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土豆片:生产日期:2021年7月2日,规格型号:132g/袋,抽检日期:2021年9月10日。抽检单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大肠菌群。

2.土豆丝: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1日,规格型号:132克/袋,抽检日期:2021年11月12日。抽检单位: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当事人生产的土豆片、土豆丝经抽检为不合格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处罚〔2022〕5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没收不合格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当事人虽然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但其在购进原材料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在发现生产销售的“土豆片”和“土豆丝”不符合相关规定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积极采取有效召回措施,且因经营者李洪清为残疾人,又于2019年12月8日因心肌梗塞住院治疗,生产经营又受到疫情影响,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予以减轻行政处罚。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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