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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的干百合抽检不合格 成都市双流区一心堂调味品经营部被罚款10000元

2022-03-29 10:15: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8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国抽2022年第5号),涉及双流区一心堂调味品经营部经营的干合。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干百合(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3936471,购进日期:2021-07-05;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SP2021A14070)后,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9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干百合25公斤,货值735.2元;已销售25公斤;库存0公斤。

当事人双流区一心堂调味品经营部涉嫌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4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85.2元;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干百合时没有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积极做好进货查验义务;并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9月26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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