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5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号),涉及江津区宜佳生鲜超市于2021年12月12日和2021年12月14日购进的二青条(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二青条(辣椒),抽样单编号:NCP21500116652130226,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年12月12日和2021年12月14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12月30日,该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1年12月12日和2021年12月14日的同批次二青条(辣椒)共销售(包含抽检时抽检人员买走的2.594kg)3.9kg,剩余同批次二青条(辣椒)均已销销售完毕。
该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12日和2021年12月14日购进的二青条(辣椒)共计3.9kg,本局抽样2.594kg,其余部分均已销售。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二青条(辣椒)。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