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期)。其中余姚市老伟食品店销售的不合格食品(高山绿茶)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余姚市老伟食品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老伟食品店销售的高山绿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19日向余姚市老伟食品店送达了编号为DC2133020030113329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10袋,已销售10袋,现场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