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期),涉及余姚市徐青芳水产批发部。
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7期),余姚市徐青芳水产批发部销售的1批次草虾(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 / | 余姚市徐青芳水产批发部 | 浙江省余姚市海吉星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4-4-04(自主申报) | 草虾(活) | / | / | 2021-09-27 | 恩诺沙星,μg/kg║289║≤100 | 食用农产品 | 2021年浙江宁波评价性抽检 | 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 流通 |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日向余姚市徐青芳水产批发部送达了编号为DC2133020030113268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企业购进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现场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