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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建局要求加强《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2022-03-11 14:16:14 苏州市住建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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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关单位:

2021年10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施行,将为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活动

1.通过专题培训、讲座、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市住建局将组织各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培训辅导工作,邀请法律专家授课讲解,助力相关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法规内容。各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属地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条例》培训会、座谈会,准确理解《条例》法律条款内容,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条例》列入员工业务学习和培训重点内容,增强员工学习《条例》、落实《条例》、遵守《条例》的自觉性,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2.广泛进行宣传发布。市住建局将通过官网发布、编发《条例》释义、专家学者解读等,引导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掌握《条例》。各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条例》宣贯列入本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印制《条例》小册子和宣传提纲发放到小区和物业项目,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条例》社会知晓度。要充分利用小区宣传屏以及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新媒体等各类媒介,采取专题、专片、访谈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主要内容,普及物业管理法律知识,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物业工作法治氛围。

三、做好《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

市住建局将根据《条例》修订的相关条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我市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政策进行修订和调整,做好《条例》施行后的政策衔接配套工作。通过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性文本,以及公共收益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真正落地。

各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地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依据《条例》制订适合属地实际,有效促进物业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在加强项目监管,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开拓创新。

四、切实加强宣贯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各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把学习宣传《条例》列入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宣贯工作有序推进。要制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细化宣传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把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各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加强对街道、社区和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市住建局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8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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