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期),涉及西店市场徐金芬摊位。
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7期),西店市场徐金芬摊位销售的1批次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 / | 西店市场+徐金芬 | 宁海县西店农贸市场(实际场所以租赁合同为准)摊位号:52号 | 葱 | / | / | 2021-09-23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mg/kg║0.4║≤0.2 | 食用农产品 | 2021年浙江宁波评价性抽检 | 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 流通 |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0月25日向西店市场徐金芬摊位送达了编号为DC21330200301132521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2公斤,已销售2公斤全部用于抽检,现场无库存。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